农作物品种审定(crop cultivar approval),农学-作物学-作物育种-品种审定,对新育成或引进的主要农作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5种农作物)品种,根据品种区域试验结果和小面积生产表现,审查评定其推广价值和适应范围的制度。作物品种的审定工作一般由国家机关或权威性组织主持。中国的品种审定工作由全国性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审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品种区域试验结果和小面积生产情况,评定新育成或引进品种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价值、适应地区,并对其示范、繁殖、推广工作提出建议。实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有利于加强对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的管理和合理推广。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是品种审定的基础。农作物品种试验内容包括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简称DUS测试)3个部分。国家级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省级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由省级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由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