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业退出机制(exit mechanism in publishing industry),文学-出版学-出版管理-〔出版宏观管理〕-出版业退出机制,中国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出版单位、出版产品及从业人员准入资格进行审查,达不到资质的,责令其退出的管理方式。出版业准入机制和出版业退出机制是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出版管理的重要手段。出版业退出机制,从程度来看,包括部分退出和完全退出;从方式来看,有主动退出、被动退出、行政命令退出、以市场为主导的退出等;从对象来看,有单位退出、人员退出、产品退出等。部分退出指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出版单位的出书范围和出版活动做相应限制,让其退出特定领域的图书出版业务,而在非特定领域的出版活动则仍然可以照常进行。具体来说,出版辞书、地图、中小学教科书、养生保健等类别图书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达不到资质要求的不能出版这些领域的图书。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某一类图书的出版资质审定,实行资格准入制度,让一部分出版单位拥有出版该类图书的资质,就是让其他出版单位退出该类图书的出版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