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增殖容纳量(capacity of fisheries proliferation),农学-渔业-渔业资源-渔业资源增殖-渔业增殖容纳量,在保持水生态系统平衡和各组分良性循环的前提下,自然或人工水生生态系统中所能容纳的增殖渔业资源的最大数量或生物量。人类在沿海和江河流域地区在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资源开发的同时,对自然水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了极大地影响,其中渔业资源严重衰退、水域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下降、水域生态荒漠化的问题十分突出,许多天然经济鱼类种群数量大幅度减少,捕捞产量、个体重量不断下降,濒危程度不断加重。因此,科学规范地向海洋、河流和湖泊等天然水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成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一项集水产养殖、渔业资源、渔业捕捞、环境保护、渔业管理等众多学科为一体的物种保护和资源增殖措施。在实施增殖放流过程当中,要保证达到预期效果,必须涉及一系列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其中放流水域的容纳量就是增殖放流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