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外部性(externalities of cultural industries),文学-传播学-传播政策与法-〔文化产业政策与法〕-〔基本概念〕,某一文化产业的生产者并非完全承担其生产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即文化生产行动与其结果并不完全对等的现象。主要通过文化消费的外部性来实现。概念形成“外部性”概念源于经济学概念“外部经济”,后者是20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A.马歇尔(Alfred Marshall)在《经济学原理》中首次提出。“外部经济”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在自己的活动中对他者产生有利或不利的附带影响,而该经济主体并不承担这一影响的结果。英国经济学家A.C.庇古(Arthur Cecil Pigou)运用现代经济学方法将该理论系统化,指出消费活动和生产活动一样,均具有外部性特征。后来,B.佩恩(Billy Payne)等学者以该经济理论为工具审视文化生产,深入探讨和分析了文化产业的外部性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