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水体管理(management of landscape waters),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管理·法规规章-风景园林管理,针对风景名胜区或公园内的观赏水面、水体及其中种植的植物和附属设施的管理。园林水体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①部门沟通与协同管理。加强与水务、环保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保证水体正常水位,维护水体景观效果。②水面水质保洁管理。加强水面保洁,并积极配合水务、环保部门对水质进行定期监测,水质应达到《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41—91)要求,无异味、无漂浮物(见图)。③水体废弃物管理。园林内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均不得进入园林水体。当水体出现污染、水华等现象时,应积极协同环保、水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对于较严重的水体污染现象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和当地环保部门报告。④水生植物管理。观赏水面中,水生植物种植区应根据深水、浅水和浮生等不同习性的植物种植范围进行植物养护及水体管理。⑤园区河道管理。园区河道水面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养护,确保正常使用。河道水面工程的运行服从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园区河道水面管理范围内,严格控制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