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在华银行(foreign banks in modern China),历史学-中国历史-清史-经济,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利用其在华特权在中国创办的银行。鸦片战争前,西方列强在华的金融活动主要由公司、洋行承担,如英国东印度公司、英商怡和、宝顺洋行等。鸦片战争后,外国银行开始在中国经营业务,最早来华的是英商丽如银行(前身为西印度银行)。该行于道光二十五年(1845)在香港设分行,在广州设分理处。丽如在香港称为东藩汇理银行。进入19世纪50年代,又有几家英国银行在广州和上海开设分行,如“汇隆”于咸丰元年(1851)在广州设分行;“有利”于咸丰四年在上海设代理处;同年,“呵加喇”在广州设分行;八年,“麦加利”于在上海设分行(即渣打银行)。19世纪60年代,在华开办的外资银行有6家,除1家法国银行(即法兰西银行于咸丰十年在上海设代理处)外,都是英国银行,即“汇川”“利中”“利华”“利昇”等,它们先后于咸丰十一年、同治三年(1864)在上海设立分行。同治四年春,英国汇丰银行(即香港上海银行)在香港设立总行,同时开设香港、上海分行,成为列强在华最有影响力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