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牧草区划(regionalization of forage in China),农学-畜牧学-综论-畜牧业区划,根据自然生态环境、农业经济技术条件及畜牧业对牧草的需求而进行的牧草区域规划。牧草区划是科学种植牧草的前提,对引种栽培建立人工草地具有直接指导作用,对草业生产和发展畜牧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984~1987年,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和四川省畜牧兽医研究所主持,27个省、区、市的行政、科研、院校和生产推广部门的专家组成全国协作组,各地也相应成立协作组,开展了主要多年生栽培草种研究。1986年底完成了省级草种区划;在此基础上,由全国协作组进行反复调研、归并和综合,审议修订,于1987年制定出全国草种区划,编制出《中国多年生栽培草种区划》。根据牧草区划的原则、依据及命名方法将中国划分为9个大区和40个亚区,确定了45个当家草种。9个大区:①东北羊草、苜蓿、沙打旺、胡枝子区(含6个亚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全境及内蒙古的呼伦贝尔盟和兴安盟所辖18个旗、县,共244个旗、县、市。主要栽培草种有羊草、苜蓿、沙打旺、无芒雀麦、二色胡枝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