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诸州军事(Commander in chief),历史学-中国历史-魏晋南北朝史-典章制度-都督诸州军事,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统领一州或数郡、数州军政的要职。东汉末曹操当国,常命亲信将领为都督统军征战或镇守要地。曹魏代汉后,始置镇守一州之地的都督,统称都督诸州军事。孙吴、蜀汉亦有类似设置而各具特色,其共同点是统领一地军队、军务。其制至两晋续有完善,南北朝又承此调整,为军队和地方控制体系的重要部分。魏晋以来都督诸州军事统军镇守的范围,即都督区的大小,均体现于其都督某州或某某等州诸军事的具体名衔中,可据情况和需要调节。有的只含一州,也有的兼辖数州甚至十余州,有的包括州及若干郡,也有仅含数郡的。都督区建制的稳定程度不一,有些持续时间较长,所辖区域已趋固定;有的则在较长时期稳定辖有一个核心州,所辖的其余州郡时有增减;还有的仍属临时区划,事毕即撤,设置并无持续性。都督区大小和地位不一,有些都督区地位重要,可得朝廷授权兼管其邻近都督区,如东晋后期所设益州都督区就曾隶属于荆州都督区。都督诸州军事之制自西晋趋于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