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察(occupational health supervision),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与卫生管理〕-宏观安全管理理论-安全卫生监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家行政机关为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对用人单位所采取的执法监察方式、方法的总称。发展历程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承担职业卫生监察职能的行政部门。国家职业卫生监察职能在卫生、劳动以及安监部门之间历经多次调整,监管体制呈现从集中统一到多头负责、再到集中统一的历史轨迹。职业卫生监察职责调整后,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范围由之前以职业病诊治为主业,扩展到了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的所有环节,其管理对象也由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以及存在放射职业病危害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扩展到了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内容除工伤待遇保障环节外,将由传统职业病防治扩展到了所有职业人群的健康管理,再次负责职业卫生的全流程监管。2018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承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