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防护措施(water quality protection measures),工学-土木工程-建筑机电系统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实验给水系统,为保证自来水水质满足规范要求,避免由于建筑内部的给水系统设计、施工或维护不当引起水质污染而采取的各种方法。水质防护措施主要有:①为了保证给水水质,在系统设计时,各给水系统应各自独立、自成系统,不得串接。②建造二次供水设施的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箱)应独立设置,不得与消防用水或其他非生活用水共贮。③饮用水管道与贮水池(箱)不要布置在易受污染处,非饮用水管不能从贮水设备中穿过。④埋地饮用水池与化粪池之间应有不小于10米的净距,当不能保证净距时,可采取提高饮用水池标高(如污水池的最高水位须低于生活水池底等)或化粪池采用防漏材料等措施。⑤生活用水池(箱)上方的房间不应有厕所、浴室、盥洗间、厨房、污水处理间等。⑥在维护方面,自来水贮水池(箱)要加强管理,池(箱)上加盖防护,池(箱)内定期清洗,饮用水在其中停留时间不能过长,否则应加消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