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威权主义(environmental authoritarianism),工学-环境科学-环境管理学-环境社会学-环境威权主义,由政府集权管控大气、水、土壤、生态等的质量或区域污染控制的政策与实施过程。环境威权主义核心观点是为了更好地应对主权国家内和全球的环境危机,威权主义可能比民主更有效,甚至需要产生一个威权主义政体。这些威权主义的特征包括:①限制公民个人自由,特别是那些可能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②限制环境决策中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仅依靠一些“生态精英”和环境专家来做决定。③更多地实行中央集权,限制地方、企业和社会力量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④在环境治理中更多地采用政府管制而不是经济和市场的激励机制。环境威权主义的理论来源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代表人物是R.海尔布隆(Robert Heibroner)和W.欧弗斯(William Ophuls)。2000年以来,随着气候变化等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加剧,环境威权主义的声音又开始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