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性社会工作(spiritually sensitive social work),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方法,从灵性视角出发,依托社会工作者尊重、同理的服务合作关系,更深层次地挖掘服务对象的内在潜力,实现个人更高的发展目标,以促进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公平和正义的社会工作。19世纪末,西方国家在心理学、神学等领域开始对“灵性”这一概念进行研究,美国心理学家W.詹姆斯认为,灵性的核心是一种个人超越自身的体验。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的灵性关怀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开始建立并发展,大量相关的理论、政策以及比较研究涌现。与传统的社会工作相比,灵性社会工作包含两个方面的转变:①全人视角的转变。即采取“身-心-社-灵”整全视角[注]理解服务对象,规划专业服务活动。②资源观念的转变。即把宗教和灵性也作为服务对象资源开拓的重要方面,延伸专业服务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