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人才(social work talent),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学-人才分类,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从事社会的服务性和管理性工作,能以其创造性劳动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在中国,社会工作人才主要有三类:①民政系统工作的人员。②来自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员工。③基层居(村)委成员等。他们是公共服务的专业提供者、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者、社会政策的直接执行者、社会治理创新的积极推动者、社会公平的有力维护者,是社会建设的“工程师”。他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力军,在落实社会政策、依法治理社会、了解民众需求、改进社会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都有其独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