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作制度(mine work system),工学-矿冶工程-〔矿业工程〕-采矿-矿床开采设计-矿山工作制度,根据气候条件、开采方式、矿山生产规模等因素研究确定的矿山企业年、日、班作业时间。中国矿山企业有连续和间断两种工作制度。连续工作制是矿山生产不间断,人员轮休,并考虑设备集中检修时间;间断工作制是不单独考虑设备集中检修时间,按法定假日休假,休假期间矿山停止生产。地下矿山年工作制度通常采用306或330个工作日,每日工作3班、每班工作8小时;小型矿山可采用每日2班,每班8小时的工作制度。露天矿山年工作制度通常采用330个工作日,每日工作3班、每班工作8小时。因特殊气候需季节性工作的露天矿山,年工作天数可适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