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核事故(severe nuclear accident),工学-核技术-核能技术-核与辐射安全-严重事故,核反应堆大面积燃料包壳失效,威胁或破坏裂变产物屏障的完整性,并引发放射性物质泄漏的事故。又称严重事故。分类及影响按照堆芯损坏状况,严重事故可分为两大类:堆芯熔化事故(CMAs)、堆芯解体事故(CDAs)。堆芯熔化事故是由于堆芯裸露,导致堆芯不能被充分冷却从而升温和熔化。该发展过程相对较为缓慢。堆芯解体事故是由于运行过程中快速引入了巨大的反应性,引起功率陡增和燃料碎裂,并伴随特殊的化学反应放热过程。该发展过程非常迅速,导致堆芯解体。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就是堆芯解体类事故。而对于轻水堆设计,一般只会发生堆芯熔化事故,如美国三哩岛核事故和日本福岛核事故。对于核电厂,严重事故一旦发生,后果可能极其严重,对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环境,甚至人们对核安全的信心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在民用核工业领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严重事故现象(即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复杂现象)进行研究,并从法规层次上对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有严格的要求。军用核动力装置中核燃料装量相对较小,但一旦发生严重事故其后果也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