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政廉访司(the Surveillance Commission),历史学-中国历史-元史-[政治制度],元代地方凌驾于路府州县之上的监察机构。又称宪司、监司。隶属于御史台和江南、陕西两个行御史台的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其前身为提刑按察司,相当于元代地方监察网络中的基本网结。至元六年(1269)正月,元世祖在设置御史台半年之后,建立山东东西道、河东陕西道、山北东西道、河北河南道等四道提刑按察司。至元六年以后,又陆续增设十余道提刑按察司。提刑按察司的主要职能以提调刑狱为主,兼掌按察不法官吏。至元二十八年二月,元廷改提刑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每道设正官八员,即廉访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正五品。较之于提刑按察司对提调刑狱的职掌,肃政廉访司将监察纠劾奸弊放在首位。一般认为,以大德十年(1306)复立淮西江北道肃政廉访司为标志,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的体制最终确定。其中八道隶属于御史台,十道隶属于江南行御史台,四道隶属于陕西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开创了古代地方分道专职监察的新体制,对明清各省按察司监察也产生了较为直接的影响。元代肃政廉访司的监察按治全面而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