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辛演剧论(Lessing On Acting),艺术学-戏剧学-戏剧表演-〔表演流派方法〕,G.E.莱辛的演剧理论。1767年莱辛作为剧评家和演员进入汉堡国家剧院,由于他所负责的工作使得他成为戏剧史中第一个被称为艺术顾问的人,并著《汉堡剧评》。在剧院工作期间他非常不满意演员的表演。莱辛认为表演是存在于造型艺术和诗歌之间的艺术形式,在表演艺术中演员的表演应该是赏心悦目的,表演是让观众用眼睛来理解的无声的诗歌。在谈到表演的热情时,莱辛认为演员即使是在最激烈的情感表达时也要保持艺术的节制。演员内心存有热情是被允许的,但是表演时的表现不能过火。他借用哈姆雷特训练演员时的台词来进一步表达他对演员热情表达的含义:念台词时不能像宣布告示的公差那般喊叫,也不要把手在空气中乱舞,要有节制。演员最重要的是如何理解和解释演员的热情。莱辛认为表演者要把自己想象的东西真实地表现出来,而演员不能有任何借以表演的名义来展示自己“无与伦比”的才能。在表演的过程中,演员必须从一个表情动作过渡到另一个表情动作,要懂得能够通过无声的表演使表情自然过渡。内心的感受要通过表情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