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扎官制度(Residential System),历史学-世界历史-〔亚洲历史〕-〔东南亚〕-马来西亚历史,英国殖民当局对马来半岛进行间接统治的制度。英国殖民当局以《邦咯条约》为契机,先后在雪兰莪、霹雳、森美兰双溪乌绒和林茂、彭亨等地设立驻扎官制度。这是一种间接统治,主要方式是向上述地区委派驻扎官,其职责是充当素丹的顾问,除宗教与马来风俗以外,其他事务素丹都需要询问并遵从驻扎官的意见。驻扎官制度完善了英国的殖民地统治,也对一些马来土邦产生较大影响:一是税务体系的完善。英国驻扎官借助素丹的名义,以经济补偿马来统治阶级特权受损为前提,向所有经济活动征收税款,并通过一支强有力的武装警察部队来保障税务制度的执行。二是行政制度的设立。在以海峡殖民地法规为蓝本的基础上,驻扎官将每个马来土邦分为若干行政区域,每区派驻至少一位或数位欧洲地方法官,负责处理行政区域内每个村镇范围内的小纠纷,后来又被赋予鼓励开荒、公布法例、接种疫苗等职能。因各邦驻扎官之间处于相对孤立状态,缺乏沟通协调,英国当局开始考虑将雪兰莪、森美兰、霹雳、彭亨联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