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留地(natural remnant land),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水域以外,规划期内保留原有性状,未安排其他用途的土地。包括难利用地,是土地管理中的曾用名,属于二级分类,隶属于未利用地的分类之下,未利用地除了自然保留地还包括滩涂、沼泽。自然保留地包括如下几类:①荒草地。指树木郁闭度小于10%、表层为土质、生长着杂草的土地,但是不包括盐碱地、沼泽地和裸地。②盐碱地。指那些表层有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③沙地。指表层被沙覆盖,基本上没有植被生长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滩涂中的沙滩。④裸地。指表层为土质,但是基本上没有被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大于70%的土地;不包括高寒荒漠。⑤其他未利用土地。指包括高寒荒漠、苔原等尚未利用的土地。最新的2020年《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已经取消这一概念,归于“其他土地”一类,包括空闲地、田坎、田间道、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