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著保护官(Protector of Aborigines),历史学-世界历史-大洋洲历史-澳大利亚历史,保护政策实施期间澳大利亚负责处理土著事务和落实保护政策的官职。保护官的设置与保护政策的起源和发展密切相关。19世纪30~40年代,菲利普港口区(后来的维多利亚殖民地)进行保护政策实验,殖民地开始任命保护官处理土著事务。19世纪60年代以后,澳大利亚各殖民地相继通过立法,确立保护政策。各地普遍设置保护官管理土著保留地和土著居民,保护官负责发放救济、约束土著居民。西澳、昆士兰、南澳和北领地任命首席保护官负责实施保护政策,而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设立土著保护委员会。J.W.布利克利长期担任昆士兰首席保护官,A.O.内维尔长期担任西澳首席保护官,C.库克长期担任北领地首席保护官。在首席保护官或保护委员会之下,还任命很多保护官在各地处理土著事务。20世纪30年代末,随着土著政策向同化政策转变,各地开始废除保护官设置,改称土著事务专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