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焦点互动(unfocused interaction),法学-社会学-社会学理论-〔基本范畴〕-〔一般范畴〕-〔符号互动〕-非焦点互动,仅依靠人们在彼此面前的表现所进行的互动。与焦点互动相对。非焦点互动是互动秩序中重要的一部分。人们在公共场所一般只是交换眼色,避免直视对方的眼睛并擦肩而过。不同于充满猜忌,乃至敌意的互不理睬,这种礼貌的不关注对于维持日常生活秩序、构建人们的现实感非常重要。美国社会学家E.戈夫曼最早对焦点互动和非焦点互动进行了区分。他认为非焦点互动和焦点互动存在共同点,二者都包含了正式规则,也需要人们的表演和自我呈现,以及使用各种惯例、仪式或策略。同时,与焦点互动不同,非焦点互动没有封闭的、紧张的关注点,也没有面对面互动中所形成的义务,它所涉及的规则主要是维持公共秩序的行为举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