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赛尔社会主义亦称“合作民主社会主义”。创史人是埃及总统纳赛尔(1918—1970)。它以伊斯兰教和阿拉伯民族主义作为理论依据,是具有浓厚伊斯兰教色彩的社会主义,对北非的苏丹和利比亚有较大影响。1955年春天,纳赛尔参加亚非会议后,第一次提出要在埃及建立社会主义的主张。1957年12月,他正式宣布要在全国建立“没有剥削的社会主义民主合作制度”。纳赛尔认为,共产主义是外来的思想体系,不符合阿拉伯观念和民族传统,因此要抵制和反对共产主义。1962年纳赛尔公开声明阿拉伯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有五点区别:(1)我们信仰宗教,共产主义否认宗教;我们信仰哈里发,马克思主义否认哈里发。(2)我们要从反动派专政过渡到全民民主,共产主义是从反动派专政过渡到无产阶级专政。(3)共产主义规定土地国有化,我们相信在合作范围内的土地合作私有制。(4)共产主义不相信私有制,我们相信私有制。(5)马克思主义主张用暴力革命,我们主张通过和平方式解决矛盾和冲突。纳赛尔认为他们的社会主义起源于伊斯兰教的阿拉伯民族精神和文化传统,社会主义就是要发扬阿拉伯民族崇高的道德品质,平分社会财富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的主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