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定义性理论 theory of undefinability 模型论中关于形式语言表达能力的一种研究。在这种研究中,影响较大的有A.帕多瓦、A.塔尔斯基和E.W.贝特等人。可(不可)定义性概念在递归论和公理集合论(见集合论)中被广泛使用,其中有不少特殊的可定义性概念及有关结果,如递归论中的分层理论,公理集合论中的可构成集等。设u是形式语言L的一个模型,a是u的一个元素,如果存在L中一个式子嗞(x),使a是u中唯一的适合嗞(x) 的元素,则称a为u中的可定义元素,否则称a为u中的不可定义元素。类似的还可以给出可(不可)定义的函数、集合等概念,它们都可被包含在下述的"可(不可)定义谓词"概念中。设P(x1,...,xn)是u上的一个谓词,如果存在L中一个式子嗞(x1,...,xn),使对u中任何元素a1,...,an都有:P(a1,...,an) 成立当且仅当嗞(x1,...,xn)在u中为真,则称P(x1,...,xn)为在u上可定义的谓词;否则称P(x1,...,xn)为在u上不可定义的谓词。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提出特定的模型u,而是在形式语言中讨论可定义性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