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核武器条约》是一项多边国际条约。北京时间2017年3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经慎重研究,中方将不参加即将在纽约举行的“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 2017年5月22日,《禁止核武器条约》制定谈判主席怀特(哥斯达黎加)在日内瓦召开谈判参加国会议,首次公布了条约草案。2018年8月6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重申,日本不会加入《禁止核武器条约》。2018年10月,俄英中美法签署联合声明,反对禁止核武器条约,不会签署。截止至2020年8月,已有44个国家批准了该条约。《禁止核武器条约》将在得到50个国家批准之后生效。2021年1月22日,《禁止核武器条约》正式生效。《禁止核武器条约》最早是在2007年由哥斯达黎加、马来西亚共同向联合国提交的提案。其类似于《禁止生物武器公约》(BWC),不设核查机制,意即仅希望“禁止核武器的拥有、研发、储存、转移、试验,或是威胁使用”,让核武器“完全非法化”,直接规定任何核武器均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该条约将参照《渥太华公约》和《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要求各国销毁所持有的核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