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的地域范围,知识产权所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知识产权的这一法律特征有别于有形财产权。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知识产品,既无需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在一国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其合法受让人,如果需要在别的国家受到法律保护,就需要按照该国法律规定经审査批准或登记注册。由于某些区域内国家在经济上、政治上以及法律传统上的统一和接近,使得知识产权制度统一化、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从一定程序上动摇了知识产权的地域限制原则。但这一状况仅存在于西欧及法语非洲国家等有限地区。知识产权依然只在依法产生的某个特定国家内有效,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并没有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