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法律关系是“隶属法律关系”的对称。主体之间处于平等法律地位的法律关系。它的产生或实现,一般都基于主体双方依法进行的自主行为。如民事法律关系、婚姻法律关系。它反映出在法律范围内,主体对社会关系自行调整的自由程度。平权型法律关系是权利平等的参加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的法律关系。是按主体相互的法律地位对法律关系所进行的分类。国家赋予该关系的主体从事积极行为的权利,获得一定的自治性,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进行协商,任何职务、上下级地位等因素在该关系中均失去意义。它反映了法律主体在商品经济中平等的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