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体主义是“夫妻别体主义”的对称。又称“夫妻同体主义”。即主张夫妻结为一体,人格互相吸收的理论。实质主张婚后妻子受夫支配,一切听从丈夫,丧失独立人格。妻子没有财产所有能力、没有行为能力与诉讼能力。为古代和中世纪以及早期资本主义婚姻立法所采纳。中国古代采取夫妻一体主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妇女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这一理论渐被抛弃。在“夫妻一体主义”的社会里,也就是在男权社会里,女性的性活动是根据与男人的关系确定的。妇女的身体是男子的私有财产,女性的性意义在于其身体而不在于其性感受。因此,那种只将婚姻内以生育为目的的性行为看作是合乎道德的观点,于女性而言,性为其生育的义务,而不是其权利。自然,妇女也就不能成为性权利的主体;只有男人为了生育的目的而拥有性的特权时,男子才成为性权利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