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后备基金是指在一定的财政年度内,国家预算中设置的用以准备应付意外事故和保证预算资金临时周转需要的资金。由国家预算总预备费、周转金和财政结余三个部分组成。国家预算总预备费是中央和各级预算预备费的总称,它是当年的机动经费。这部分经费在编制预算时,不安排具体用途,预算执行中不发生特殊性临时性需要,不得动用。财政后备基金主要用作国家平衡计划,应付紧急事变和特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或救济等支出,对国营企业平时的损失,很难给予补偿,对集体单位,群众个人的损失,更难保证。保险基金则不同,它是由保险公司.根据大数法则制定出的保险费率,通过向参加保险的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的方式建立起来的,纯粹是货币基金,它的专门用途,就是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它采取经济手段补偿经济损失的方法,按照契约规定对凡是参加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因遭受灾害事故所致的经济损失,随时给以经济补偿,或在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时,给其本人或家属以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