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形式委托是按是否有附加条件或委托有效期的长短等标准来划分的委托。主要有两种形式: (1) 限价补进或卖出委托。限价买进委托即在市场价格达到或高于委托价对变成随行就书委托,限价卖出委托则在市价达到或价于委托价时变成随行就市委托。限价买进或卖出委托的作用是:①保护顾客多头购买的已有利润。②保护空头卖出者卖出交易已有的利润。③防止或减少多头购买、卖空交易的损失。④在市场处于强势条件下进行多头购买,在市场处于弱势条件下进行卖空交易。限价买进或卖出委托与限价委托实际上有很大差别: ①限价补进或卖出的委托可与限价委托的委托价与市价相比,正好相反; 一个高于市价,另一个则低于市价。②限价补进或卖出委托在市场达到委托水平时就变成了随行就市委托,而限价委托无论如何都不能变成随行就市委托。(2) 限价及限价补进或卖出委托。顾客使用此种委托的目的有两个: 一是取得限价补进或卖出的好处,二是这种委托能事先确定买卖股票的价格。因而,这种委托可获得限价委托及限价补进或卖出委托二者的好处。但在实际业务中,这种委托并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