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语言学派是结构主义语言学派别之一。20世纪30年代形成于美国,故亦称“美国结构主义”。与“布拉格学派”、“哥本哈根学派”并称为结构主义的三大派别。主要代表有博厄斯、布龙菲尔德、萨丕尔等。该派的研究方法与其他结构主义语言学派不同,强调客观地描写语言,追求全面而精密地描写语言因素的分布情况,从而揭示语言因素的关系。以言语对话作为主要研究材料,在分析时,着重于词素、词素的分布情况、词素联系次序或使用序素(语法的最小单位),并提出“词素学”与“序素学”。这种方法决定不仅词素有意义,而且词素跟随次序也有意义,即结构意义,是序素学所研究的问题。以布龙菲尔德的《语言论》为代表的该派观点与索绪尔有相同之点,如主张区分语言的同时系统与历时系统,排除从心理学研究语言,主张从形式人手,谨慎对待意义等。因此,学术界以为它是结构主义语言学三大派别之一。但描写语言学派与索绪尔没有继承关系,因而有的研究者认为它们是独立发展起来的两种不同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学派,并把描写语言学派称为“分布学派”或“描写学派”。但在哲学上,它们都是结构主义思想影响下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