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发起进攻前或冲击之前的火力突击。有炮火准备、舰艇火力准备、航空火力准备 ;常规火力准备和核火力准备;预先火力准备和直接火力准备。目的是摧毁、压制和破坏敌防御设施、指挥控制系统、炮兵和核、化学武器等重要目标,杀伤敌有生力量,为进攻创造条件。火力准备须突然、准确、猛烈。通常在进攻发起前一至数天进行预先火力准备,对敌纵深内重要目标实施突击。冲击之前实施直接火力准备,进攻受阻、第二梯队或预备队进入战斗时,防御进行反冲击、反突击时,可实施短促、猛烈的直接火力准备。火力准备由炮兵、战役战术导弹部队、水面舰艇部队、航空兵等实施,有时攻击部队的坦克和部分火器也参加。持续时间,依据敌防御性质、目标数量及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