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plant quarantine)以立法手段防止植物及其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传播有害生物的措施。植物保护工作的一个方面,其特点是从宏观整体上预防一切(尤其是本区域范围内没有的)有害生物的传入、定植与扩展。由于它具有法律强制性,在国际文献上常把"法规防治"、"行政措施防治"作为它的同义词。中国的植物检疫始于20世纪30年代。1949年以后,在对外贸易部商品检验局下设置了植物检疫机构,建立中国统一的植物检疫制度,颁布了"输出输入植物病虫害检验暂行办法",并陆续在中国海陆口岸开展对外植物检疫工作;国内植物检疫则由农业部管理。植物检疫是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的手段,防止危险性植物病、虫、杂草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