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银官话是汉藏语系汉语族汉语官话方言的一个分支,它分布于甘肃省兰州市、白银市及河西走廊、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北疆地区和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共75个县市(因阿拉善盟与阿拉善左旗驻地重合,故按1个计)。 兰银官话的"兰"指兰州,"银"指银川。兰银官话在我国西北方言中占主要地位。中国西北五省区的汉语方言,以兰银官话和中原官话为主,夹杂晋语,并有西南官话 、江淮官话 及赣语 方言岛。大体而言,新疆北疆(不包括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即伊犁州直 );甘肃(以黄河为界)河西地区、陇中部分地区;宁夏中卫-中宁-同心-盐池以北为兰银官话区,新疆南疆、北疆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辖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