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等级(city hierarchy),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总论,在区域城市体系中,按照城市人口规模排列成的顺序体系。各个国家不尽相同,甚至存在较大的差别。联合国机构的出版物中多以2万人作为区分城市与镇的界限,界定人口规模10万人以上的城市为大城市,100万人以上的为特大城市。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5类7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据此及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市辖区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包括上海市、北京市、广州市、深圳市和天津市;500~1000万的城市包括武汉市、东莞市、重庆市、南京市、沈阳市、成都市和西安市。根据国务院发文认定的行政级别,除港澳台以外,中国大陆(内地)城市等级可划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和县级市4个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