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作业(opening operation),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与工程〕-建筑安全,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常会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在其附近施工的作业。深度在2米及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沿上的高处作业均属于洞口作业范围。在水平方向的楼面、屋面、平台等上面短边大于2.5厘米小于25厘米的称为孔,等于或大于25厘米的称为洞。在垂直于楼面垂直面上,高度小于75厘米的称为孔,高度等于或大于75厘米、宽度大于45厘米的均称为洞。如因特殊工序需要而产生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及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洞口,都应该按洞口作业加以防护。洞口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措施,主要有设置防护栏杆、盖件、栅门、格栅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方式。不同情况下选择相应的防护设施,且须符合相关要求。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厘米但大于2.5厘米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覆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厘米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