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文三语(biliterate and trilingual),文学-语言文字-社会语言学-语言规划学-《语言活力与语言濒危》,中国香港地区语言政策的简称。两文为中文和英文,三语为粤方言、英语和普通话。香港关于 “两文三语”的说法始见于董建华特首的施政报告。在1997年、1998年、1999年连续三年的施政报告和政府公布的《工作进度报告》中,特区政府都明确提出 “两文三语”的语文教育政策及贯彻这一政策的具体措施。1997年10月董建华在香港回归后的第一份《施政报告》中指出:“我们的理想,是所有中学毕业生都能书写流畅的中文、英文,并有信心用广东话、英语和普通话与人沟通。” 1999年10月的第三份《施政报告》第69~72节,均为 “改进两文三语能力”的内容。在第69节中,强调 “特区政府的一贯宗旨,是培养两文三语都能运用自如的人才。”推广两文三语,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回归后实施的语言政策和语文教育政策。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有必要普及英语;而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市民亦必须学好普通话,才能有效地与内地沟通交往以及开展业务。香港市民能说三语的分布情况有统计数字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