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约束(vertical restraint),经济学-经济学-工业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概念〕-纵向约束,在同一产业链上生产或销售的不同阶段中,具有垄断势力的企业通过不同的协议限制产业链上其他企业经营活动的策略行为。又称纵向限制、垂直约束。拥有市场垄断势力的企业通过各种约束条件,限制上游或下游企业的竞争。目的是阻止市场进入,巩固垄断势力。纵向约束的基本类型包括:①价格约束,是指通过各种方式对采购或销售价格进行限制,进而控制上下游企业,限制其竞争。常见的价格约束形式包括:转售价格维持、特许费、非线性歧视性定价等。②非价格约束,是指通过各种方式对经营范围、经营对象、经营方式等非价格特征进行约束,以达到排除、限制竞争的目的。常见的非价格约束形式包括独家交易、排他性交易、强制购买数量协议、拒绝交易、搭售、特许经营等。芝加哥学派认为企业的纵向约束行为不会产生额外的垄断租金,相反却能够提高经济效率、节约经营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并不会在整个产业链上强化企业的上游或下游市场的垄断势力,其实质只是单纯的上下游企业委托代理关系,不关乎垄断的动机,因此不需要进行反垄断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