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麦借款(cotton-wheat loan),历史学-中国历史-中华民国史-中华民国-社会经济,中国南京国民政府向美国举借的一笔债款,因借贷合同规定中方须以借款全数购买美方的棉花和小麦,故名“棉麦借款”。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由于连年内战,军费激增,财政入不敷出,1933年6月4日财政部部长宋子文与美国金融复兴公司签订《中美棉麦借款合同》,规定:贷款总额美金5000万元,以购买美国棉麦产品支付,其中棉花4000万美元、麦粉1000万美元,限由美国船只运华,年息5厘,3年分偿本息,以统税为第一担保,海关救灾5厘附加税为第二担保。6月16日,立法院全体委员会附条件通过,规定其用途为发展工业、复兴农村经济、兴办水利、发展交通,不得移充任何对内用兵或其他消费之用。大批美棉麦输入,使国产棉麦的供销受到冲击,农民损失奇重。棉纺业厂商也因美棉价高,多持抵制态度,至1934年3月,美棉运华数仅为定额的1/7强,麦粉运华数仅2/5。所谓限制借款用于对内用兵的条文也只是流于纸面。此后,双方协议修订合同,将棉花借款减为1000万美元,展限小麦借款购物期5个月、面粉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