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知识(shared knowledge),法学-社会学-社会学理论-〔基本范畴〕-〔一般范畴〕-〔符号互动〕-共享知识,参与社会互动的行动者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共同享有的某种不言自明的背景知识。又称共享定义。社会互动不仅取决于互动双方所明确传达出的个人意图或对某一事件的理解,更依赖于互动双方分享的某些共同知识。如果缺乏对共同背景知识的理解,互动双方是无法展开互动、无法理解对方意图的。如交警的手语构成了司机和交警之间彼此交流和沟通的前提,倘若交警对一个不懂这套手语的人表达手势,其结果可想而知。在整个社会层面,人们的互动都基于一些明言或不明言的共享规则,即便互动者彼此存在分歧,它预设了某种共同的、可供沟通和争论的前提。共享知识来自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对于文化与规范的学习和运用,内化在个人的习惯和思维之中,并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潜意识或无意识的状况。为了将这种不言自明的共享知识揭示出来,社会学家除了需要充分了解互动双方所处的历史和社会情境之外,通常还会利用某种“破坏性实验”来故意破坏互动规则,制造出紧张的情境,以此揭示出人们例行化的互动中所隐含的那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