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车辆(police vehicles),工学-公安技术-公安技术综合-公安技术体系-〔警用装备技术〕,公安机关用于执法、执勤和日常办公等履行职责时在陆上所使用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警用车辆依据功能用途,可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两类。一般公务用车是公安机关用于办理日常公务、机要通信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的一般公务用车与其他党政机关具有相同性质,这些车辆与社会公共用车一样,一般不进行改装和设置特殊标志,仅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执法执勤用车是公安机关用于依法履行维护治安、侦查办案、维稳反恐、安全保卫、应急处突、社会管理和警务保障等执法执勤职能的专用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又可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专业技术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是公安机关在执法执勤中使用带有公安标志的警车和执行侦查任务的车辆。专业技术用车是长期固定搭载装备的特种车辆。比如,治安巡逻车、刑事勘查车、应急指挥车、装甲防暴车、排爆车、囚车、清障车等。警用摩托车主要用于公安基层单位的交通疏导、治安巡逻和警卫开道等业务工作。警用自行车主要供公安基层一线民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