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偶梯度(mate selection gradient),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家庭社会学-婚姻,婚姻配对中“男高女低”“男强女弱”“男大女小”的模式。择偶梯度概念由美国社会学家J.S.伯纳德提出(Jessie Shirley Bernard, 1903~1996)。大量研究显示,在婚姻配对中,男性倾向选择社会地位相当或较低的女性,而女性往往更多地要求配偶的受教育程度、职业阶层和薪金收入与自己相当或高于自己。在年龄方面,男性倾向选择与自己年龄相仿或比自己小的女性,而女性倾向选择与自己年龄相仿或比自己年长的男性。这种择偶偏好或模式产生的直接社会后果是婚姻挤压,即高社会地位的女性和低社会地位的男性无法找到配偶。在中国社会中,城市中高教育水平、高收入、高年龄(指年龄高于平均初婚年龄)的女性和农村中低教育水平、低收入的男性相对更难结婚。这就是这种择偶梯度偏好的写照。婚姻梯度既是文化传统,也是社会现实中性别分工、角色定位差异的具体表现。女性主义者认为,择偶梯度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刻板印象和男权制度在婚姻领域的复制和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