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管制(rental regulation),经济学-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城市公共经济,政府为了平衡房东和租户之间的地位和利益,对于住房租赁市场中各类出租房屋,特别是低档出租房屋的租金水平、租赁期限加以管理和控制的制度措施。是政府通过直接调控租金来介入市场的手段和方式。政策发展历程大部分实行租金管制立法的国家最初源于应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住房严重短缺和通货膨胀压力而制定的临时立法措施。美国前总统罗斯福英国是最早实施房租管制的国家,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15年,特别是1939年的《利息限制法案》人为限制了房屋的租金,1965年在该法案的基础上又通过了租金法,设置“公平租金”,防止业主索取过高的“经济租金”。美国的房租管制始源于1942年罗斯福总统签署生效的《紧急价格控制法案》,战后美国各州开始解除对房屋租金的控制,纽约市是战后全美唯一始终保留房屋租金管制的城市,但20世纪70年代后,房屋租金管制在美国许多城市重新出现,至1991年,美国200多个地区实施租金管制政策,全国10%以上的私人出租住宅受到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