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重建(social reconstruction),法学-社会学-社会学理论-〔基本范畴〕-〔社会变迁〕-社会进步-社会重建,社会遭遇危机、破坏甚至崩溃后的修复和重构。20世纪40年代,K.曼海姆在目睹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西方社会面临的重大政治社会危机之后,提出了“社会重建理论”。这一理论尝试构建一种“有自由的计划”来克服古典自由主义带来的一系列危机,从而寻求医治社会失序的根本路径。依据对“社会”的不同理解,中国学界通常对社会重建有两种理解:①广义上,社会重建指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环境、家庭在内的社会总体的修复和重构。这一概念通常应用于灾难性事件后的救助研究。在遭遇天灾人祸的社会空间之中,如何通过良好的社会协调、组织机制,通过心理干预和文化调适来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重建家园。②狭义上,社会重建指建设与国家相对应的自主性空间——社会,改变当前“大政府-小社会”的格局及其引发的一系列危机。在此视角下,塑造公民品格,打造公共实践空间,营造民众的自我治理环境,处理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边界是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