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实务(critical practice),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实务,从结构性角度解释个人和社会问题,旨在改善社会结构的社会工作实务。广义的批判实务包括20世纪70年代的激进的社会工作,90年代的结构取向的社会工作和反压取向的社会工作。狭义的批判实务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上述3种流派的多个理论被批评在实务中的有效性较差,因此狭义的批判实务尝试运用更多批判理论的新发展来应对这些批评。批判实务的理论基础是经典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同时融合了法兰克福学派、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和女性主义等不同理论的思想观点,并重新阐释了增权和倡导实务。批判实务具备5个特点:①关注社会结构或大规模的社会现象,对个人和社会问题从结构性视角而非个体性视角进行解释。②对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的社会控制功能进行反思和批判。③帮助人们实现个人自由,改善社会结构。④强调社会工作者与人们以一种平等的关系合作,提升人们的创造性和主动性,鼓励人们积极参与集体活动。⑤社会工作者要具备批判意识和批判性反思的能力,对自身也要保持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