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主义(Rockism),艺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批评-概念-外国概念,基于极致追求真实和艺术的摇滚精神产生的文化思想,以及严格按此思想指引进行音乐创作的艺术品格。摇滚乐作为一种音乐类型,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摇滚乐”名称由美国克利夫兰电台播音员A.弗里德(Alan Freed)在1951年的一次音乐节目播送中提出。1955年,美国音乐家B.哈利(Bill Haley)发行名为《整日摇滚》的唱片,销量高达1500万张,使得“摇滚乐”的概念成为社会大众共识。此后,凭借强烈的节奏和新鲜的歌词,摇滚乐迅速成长为一种新型的流行音乐类型,继而风靡全球,继而形成一种摇滚精神。较具代表性的摇滚精神包括:凸显青少年的反叛自主意识,倡导爱与和平,反对宗教控制,推崇个人享乐主义、悲观主义与虚无主义等。音乐批评领域关于摇滚主义的评价,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趋势。D.哈克(Dave Huck)在《物有所值》中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分析摇滚乐,认为它是“工人阶级文化”,是对资产阶级文化的一种反叛和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