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补偿(compensation of emergency requisition),管理学-公共管理-风险与危机管理-危机管理,在应急过程中,政府对因征用单位或个人财产造成毁损、灭失或对个人所付出的劳务所给予的补偿。是与应急征用相伴而生的概念。应急补偿是对公民权利的特别牺牲,但出于公平正义的要求,这种牺牲必须是公平的,有限度的。通过适当补偿等完善的应急补偿制度,使公民能积极地参与到应急管理中,以达到应急管理的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目标。完善的应急补偿制度主要包括:应急补偿的主体、应急补偿的范围、应急补偿的标准、应急补偿的程序、应急补偿的救济等。中国由于没有专门的应急补偿法律,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关于应急补偿的规定,散见于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中,都比较原则和笼统,有的甚至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主要是依靠政府以发布临时性文件的形式来调整,这种临时性文件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缺乏强制力,使得应急补偿制度难以真正落到实处。这不利于防止滥用行政应急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应急行政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