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占有(land occupation),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学-〔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法学-土地占有,受法律保护、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土地拥有管领、控制的实际行为或法律事实。由于中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土地所有者不等于土地占有者,土地占有情况复杂,通常表现为土地由非所有者占有和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土地所有权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土地占有权是土地所有权之一,它是行使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所有权主体只有国家和集体,而国家和集体并不会亲自使用经营土地,因而造成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分离,土地所有权人并非土地占有人。按照现有规定,土地占有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合法占有是依据法律法规、所有人意愿、承包合同、法院判决及其他合法原因而实行的占有,非此则为非法占有。例如,通过实行土地流转和地票交易,促使土地占有人发生变化,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