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银行制(Main Bank System),管理学-工商管理-公司治理-利益相关者-债权人,公司以一家银行作为自己的主要贷款方并接受其金融服务和财务监控的一种银企结合制度。日本公司治理的重要特点,企业与主银行的关系不仅体现在借贷方面,还包括股份持有和证券发行等多个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日本政府为了支持军事工业的发展,要求银行与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并提供贷款。战后,日本大部分企业处于破产或半破产状态,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同时,由于战争导致劳动力短缺,企业无法招募到合格的财务人员对债权债务进行核算。于是,企业便向与其有信贷关系的银行求援,请银行向企业派驻熟悉通晓财经知识的人员清理账目。通过清理账目,银行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降低了信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企业也逐步认识到请银行帮助其管理融资和财务工作可以有效地提高运营效率,减少融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最终,企业和银行建立了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主银行制度由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