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划单元(planning unit),理学-生态学-〔景观与区域生态学〕-区域生态学-生态区划,在区划过程中,由于气候、土壤、植被等自然环境特征,或者经济与社会等因子相似或者有紧密联系,需要统筹考虑的区域。区划单元可分为行政区划单元和自然区划单元。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单元分为6个层级,即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地区(自治州、盟、地级市)、县(自治县、区、旗、县级市)、乡(民族乡、镇、街道)、行政村、村民小组,其中省、县、乡为基本行政区划单元。截至2016年底,中国的省、地、县级行政区划单元分别为34个、334个和2851个。自然区划单元根据区划目的以及自然环境因子类型或者类型组合的不同又可分为不同类型与层级。1983年赵松桥提出的综合自然区划方案,根据气候、地势、地貌、生物、土壤等自然要素将中国划分为3个自然大区、7个自然地区和33个自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