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乡村(ecological countryside; ecological village; ecovillage),理学-生态学-可持续生态学-生态管理-生态乡村,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追求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整体协调发展的自足性乡村社群居住地。生态乡村的提出源于发达国家对环境恶化等自然危机与城市化带来的社会问题的认识与反省,从而自发探索可持续居住模式。1985年M.科琳[注]和D.戈登[注]将“ecological”与“village”合体为生态乡村(ecovillage)一词,以整合人类与自然间的联系。1991年R.C.吉尔曼[注]将生态乡村定义为“以人类长河为尺度,把人类活动融合到其居住地中并且不损坏其自然环境,健康地开发利用资源使人类能够持续发展到未来。”1995年第一届“生态乡村与可持续社区会议”在苏格兰芬德霍恩(Findhorn)生态乡村召开。